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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黟县鑫缘生猪定点屠宰场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一、项目概要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黟县鑫缘生猪定点屠宰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徽省黟县鑫缘生猪定点屠宰场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黄山市西北面的黟县碧阳镇横岗村东山自然村。项目所属地三面环山,北侧为一过境公路。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屠宰车间、候宰栏、急宰间等主体工程,占地面积2000㎡,建筑面积1000㎡,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和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仓储工程和环保工程。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09年9月3日经黟县环境保护局以黟环[2009]73号文对安徽省黟县鑫缘生猪定点屠宰场做出批复。项目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9月竣工。项目从立项至建设完成,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1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安徽省黟县鑫缘生猪定点屠宰场整体验收。
5、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原环评文件中锅炉废气处理设施为:旋风除尘器+20米高排气筒,实际锅炉废气处理设施为:10米高排气筒。
6、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一级标准后排入漳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为锅炉废气和恶臭。锅炉废气通过10米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污水处理站内的水泵、风机、运输车辆噪声和生猪的鸣叫等,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和绿化降噪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的固体废物为屠宰加工中产生的胃肠内容物、废蹄角、废猪毛、奶脯、淋巴、废弃肉渣等,其次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待宰生猪检疫时产生的病猪。此外还有职工生活垃圾。
污泥发酵处理后作为有机肥;一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实行卫生填埋处理;待宰生猪检疫时产生的病猪采用与环卫防疫部门协商统一销毁和杀菌后,采用安全井填埋处理;项目设置1m³的发酵池,屠宰加工中产生的胃肠内容物、废蹄角、废猪毛、奶脯、淋巴、废弃肉渣等屠宰固废采用发酵处理后作为肥料。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7、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a、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排放浓度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一级标准要求。
b、废气
废气:废气监测结果表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二级标准要求,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建议企业锅炉废气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对锅炉废气进行处理。
c、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2类标准要求。
d、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固体废弃物的监测。
(2)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COD≤1.1t/a。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颗粒物COD总控控制指标为:
COD总量=34mg/L×13515t=4.4937t/a
颗粒物总量=(0.053+0.065+0.06+0.059+0.059+0.064)×10-3/6×8×300=0.144t/a
氮氧化物=(0.076+0.1+0.083+0.089+0.087+0.087)×10-3/6×8×300=0.2088t/a
经过核算,本项目COD总量超过环评文件中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重新COD总量控制指标,申请颗粒物、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0.144t/a、0.2088t/a。
8、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一级标准后排入漳河。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为锅炉废气和恶臭气体。锅炉废气通过10米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通过及时清运固废等措施处理,本项目燃烧生物质,锅炉废气经10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二级标准要求,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建议企业锅炉废气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对锅炉废气进行处理。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污水处理站内的水泵、风机、运输车辆噪声和生猪的鸣叫等,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和绿化降噪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2类标准要求。
9、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建议企业锅炉废气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经监测达标后方可通过环保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省黟县鑫缘生猪定点屠宰场
建设地址:黟县碧阳镇横岗村东山自然村
邮编:245500
联系人:吴永明
联系方式:13855905878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
邮编:230001
联系人:周晓芳
联系方式:0551-6563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