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工程案例 > 安徽省 > 年产300台建筑机械设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年产300台建筑机械设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一、项目概要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台建筑机械设备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马鞍山华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镇西工业园,系租征用已建成厂房,项目东侧、南侧和西侧均为厂房,北侧为空地。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镇西工业园,总占地面积860平方米,主要从事除尘器、沙石分离机、压滤机的生产。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300台建筑机械设备的生产规模。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0月20日,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以“博发经函[2017]853号”对年产300台建筑机械设备项目进行立项备案。2018年11月,受马鞍山华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300台建筑机械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18日,马鞍山市博望区环境保护局以“博环表[2018]756号”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4月竣工。项目从立项至建设完成,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占总投资的9.5%。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年产300台建筑机械设备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5、工程变动情况
废气处理措施:本项目原环评文件中废气处理措施为:喷漆废气、晾干废气采用吸附棉过滤箱+滤筒过滤+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1#)排放。项目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排放。
实际废气处理措施:项目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喷漆及晾干废气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养催化装置处理,再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规模、地点、内容、采用的生产工艺均未产生变动,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符合验收条件。
6、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的焊接烟尘、喷漆及晾干废气。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喷漆及晾干废气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养催化装置处理,再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折弯机、剪板机、卷板机、切割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废乳化液、焊渣、漆渣、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含油废抹布和废手套、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废含油废抹布和废手套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金属边角料和焊渣收集后外售;废乳化液、漆渣、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7、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a、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无废水项目的验收监测。
b、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颗粒物和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的表面涂装行业排放标准及表5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c、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d、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固体废弃物的监测。
(2)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烟粉尘:0.0097t/a;VOCs:0.01721t/a。
项目喷漆及晾干属于间歇性作业。验收监测期间,喷漆及晾干时间为2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
颗粒物总量:0.0709t/a;VOCs总量:0.1259t/a。
经过计算,本项目颗粒物总量为0.0709t/a,VOCs总量为0.1259t/a。
建议企业重新申请颗粒物和VOCs的总量。
8、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焊接烟尘、喷漆及晾干废气。项目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喷漆及晾干废气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养催化装置处理,再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项目颗粒物和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的表面涂装行业排放标准及表5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折弯机、剪板机、卷板机、切割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9、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周围现场踏勘,项目1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无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马鞍山华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镇西工业园
邮编:243000
联系人:程志安
联系方式:18855529666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
邮编:230001
联系人:周晓芳
联系方式:0551-65637160